财产安全制度10条
在发展日益加快的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一般指要求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的规程或行为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律、习俗等规范或某些规范。那么制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财产安全制度汇总,欢迎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财产安全体系1
第一节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我们每年通过设立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栏、举办知识竞赛等各种方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依法管理消防。
3、各部门应结合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
4.对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使用的人员应进行现场演示和培训。
5、新进员工必须接受岗前消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员工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作岗位前必须接受再教育、培训。
7、消防控制中心等特殊岗位,需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二节 消防巡检制度
1、落实层层分解、岗位分解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管理部门每天对公司进行消防检查,每月对公司进行一次消防检查,并进行总结改进。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消防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相关人员签字。
4、检查部门要及时将检查结果通报被检查部门,每日消防安全检查结果要通报各部门负责人,发现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要及时整改。
5、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的,按照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第三节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当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设置围栏或者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照规范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设施。
3、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通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应当保持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检测、维护和保养。
4.营业或工作时间内严禁锁上紧急出口。
5、营业或上班时间,严禁关闭、遮挡、覆盖安全疏散标志。
第四节 消防指挥中心管理系统
1、熟悉和掌握各种消防设施的性能,保证灭火时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交接班记录,处理火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需要不得使用消防控制中心内部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得在消防指挥中心内吸烟、睡觉、看报等,离开岗位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预案处置,拨打119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负责人。
第五节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应当由专职管理员负责,每天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保持设施清洁、卫生、完好。
2、消防管理部门负责消防设施、器材技术性能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查,指派专职管理员每天按时检查消防设备运行情况,检查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检测:
(1)烟雾、温度报警系统的检测由消防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保安部门参与,每只烟雾、温度传感器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2)消防泵、喷水泵、水幕泵应每月试验一次,检查其是否完好、可用。
(3)正压通风、排烟系统应每六个月检查一次。
财产安全系统 2
1)消防检查包括对消防设备、设施、装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和房屋用途改变的检查,以及电力、燃气安全和动火作业的检查。
2)各工程的消防责任人同时也是消防检查员,同时消防责任人的工作必须随时接受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的检查。
3)检验项目见“消防系统检验项目”。
4)项目负责人安排保安队或机电队每季度检查一次灭火器,并在规定时间更换或补充,不允许过期存放。
5)必须按照《消防系统检查项目》的规定进行检查,检查时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凡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应尽快整改。
6)物业区域(物业面积)内公共场所的用电、设备、线路应每月检查一次并做详细记录,发现存在隐患的应及时修复或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7)一经发现,对违法布线、接驳行为予以制止,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强制执行和处罚。
8)严格执行装修审批制度,一切用火作业必须经消防部门和物业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物业公司要做好登记和全程监管。
9)积极配合相关供气、供电、消防机构开展消防检查。
10)值班人员要每天巡查公共通道,及时清除障碍物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畅通。对餐厅、歌厅、饭店、商场、地下室等防火重点区域要加大巡查力度。对改变房屋原用途的,要责令业主恢复原批准用途。
11)秩序维护人员应按规定阻止他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物业区域。
财产安全体系3
电梯操作员在启动电梯前要做好以下准备:
1、检查当班的运行记录,运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应在电梯启动前检查。
2、电梯操作人员应打开首层钥匙开关,检查电梯是否停止在首层,门刚打开不要立即踏入电梯,防止坠落事故;
3、进入电梯轿厢,打开轿厢内照明,打开检修、电源开关,先选择楼层,确定方向,再关门启动轿厢,防止电梯反向运行。
4、每天第一班到岗时,进入轿厢,用手检查触摸板灵敏度及急停按钮功能,然后上下运行两三个循环,检查各楼层门锁,以及楼层选择、变速、
5、检查平层、停止是否正确可靠,报警开关是否灵敏,灯光、电铃指示是否正确,如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维修,严禁带故障运行机器。
梯子工人守则
1.文明服务
1. 热爱本职工作,有礼貌,善解人意,工作热情;
2.电梯操作员熟悉大楼内的住户;
3.关注特殊家庭,采取针对性措施;

4.公开电梯运行时间、夜间召唤电梯地点、监管电话;
5、工作时间内开梯人员必须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开梯,工作时间内不得穿拖鞋、短裤,不得化浓妆、亮妆。
2. 劳动纪律
1、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随意关闭电脑;
2、坚持电梯停止时悬挂标识,配合维护;
3、电梯作业人员不得离开值班室就餐、睡觉,夜间值班室内不准留宿外来人员。
财产安全体系4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治工作,防止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1、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工程采购总监,副组长为工程维护部经理,成员为工程维护部全体维护人员、物资供应部经理、工程物资采购人员。
2、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应当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雷电灾害发生时启动预案,组织领导、技术指导、物资供应和抢险救援人员要在最短时间内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置灾害。
3、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雷电灾害发生后,防雷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应当及时向总经理、董事会和市气象局防雷办公室报告灾情,并协助防雷办公室组织开展雷电灾害调查认定,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措施。
4、工程维护部电工组长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雷电预报并及时通报防雷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5、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工程维护部应加强防雷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发现防雷设施损坏情况,应及时通报市气象局防雷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防雷办,尽快消除防雷安全隐患。工程维护部经理在检查报告中,应于证书有效期届满十五个工作日前向市防雷办提出检查申请,并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查工作。
6、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司员工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7、对违反法律法规,造成雷击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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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物业管理行业特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设备安全、治安、消防、车辆安全管理及其他相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依据本规定严格开展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管理与学习相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四条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处理和培训工作,对系统内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进行监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如下:
第五条 物业公司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逐步落实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单位、岗位安全责任,确定各单位、岗位的安全责任人。
第三章 安全管理原则
第七条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原则
(一)预防为主,坚持日常维护、计划检修,使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做到设备设施“四项技能”和“五项规定”。“四项技能”是指维护人员必须会使用、维护、检查和排除设备故障。“五项规定”是指对主要设备的清洁、润滑和保养必须做到量到位、人到位、时到位、质到位。通过对消防系统定期检测维护,维护人员能够充分掌握系统,确保及时排除相关故障。
(二)明确职责,实行持证上岗。
(3)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四)加强培训和考核工作,强化岗前培训和岗位考核。
(五)加强对业主的宣传,提高业主操作相关设备设施的能力。
第八条 治安管理原则
(一)建立健全财产安全保卫组织。
(二)建立健全各级治安保卫岗位责任制。
(三)建立常态化巡检制度。
(四)完善区域安全防范措施。
(五)提高保安人员素质,加强培训,持证上岗,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
(6)加强区域内车辆安全管理。
(七)联系当地居民,开展群防群控,在当地派出所指导下开展治安管理。
(8)与周边部队建立联防联保体系。
第九条 消防安全管理原则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2)建立由高素质人员负责、结合社区防火防控的志愿消防队;
(三)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确保疏散通道、紧急出口、消防车通道的畅通;
(五)定期检查确保公共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第四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条 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物业管理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属公司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第十一条 各子公司应当依法做好设备、治安、消防等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安全管理职责是:
1.制定物业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问题;
(3)指导、检查、监督所属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四)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五)负责其他与安全管理有关的事情。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2)制定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配合工商、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对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和消防、卫生防疫等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验收;
(四)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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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提高员工安全用电意识,规范员工用电安全操作,减少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园区全体员工。
3. 职责
3.1工程人员进行电工作业或电气维修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2 其他部门必须配合工程部做好安全用电工作。
3.3 工程部应及时向客户服务部汇报停电原因,客户服务部应及时将停电情况告知业主。
4. 内容
4.1各部门严禁私自接驳、移动电气设备、设施,如因生产或改善服务质量需要,应经部门经理批准,报工程部核实,并报工程部登记。
4.2 部门如需设置临时线路,工程部应派电工安装,使用后应立即通知工程部拆除。临时线路应符合“低位”要求,一般不超过一周。如使用后确实需长期固定,工程部应派电工在安全、美观的条件下正式安装,并登记备案。客运区内一般不允许设置临时线路。
4.3 物业电力系统检修时,应根据危险程度不同,分为全部停电、部分停电、不停电三种情况。电气维修人员作业时,应遵循以下三点要求:
4.3.1根据工作内容和需要填写工作票。
4.3.2 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作业。
4.3.3 应落实组织和技术措施,确保工人的安全。
4.4 在全部或部分断电的电气设备、设施上作业时,必须完成下列确保安全的技术措施:
4.5 断开电源。工作场所必须断开的设备设施包括需检修的设备设施带电部分的电源、作业范围安全距离小于0.7m(10kv)的带电部分、工作人员身后或两侧无围栏或其他可行安全措施的带电部分。断开电源时,需检修的设备设施必须至少有一处明显的断开点,高压柜的手动电动机处于断开位置时应锁止。
4.6 通电试验 测试电气设备是否有电压时,必须由合格的电工进行,并对电气设备两侧每相进行通电试验。
4.7 安装接地线。将检修设备设施三相短接、接通,可释放检修设备残余电荷,这也是防止突然断电、保护工人安全唯一可行的安全措施。接地线的安装、拆除必须由两人进行,若只有一人值班,则只允许使用接地开关。
4.8 悬挂标志、设置隔离栏。作业点周围应设置标志、隔离栏,相关操作开关手柄上应悬挂“禁止关闭”标志。
4.9电气运行、维护时必须落实下列安全组织措施:
4.9.1 工作票制度。对物业内各种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应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工作票。工作票的开具人应为电气工程负责人,开具人应充分考虑工作票的内容、工作的必要性、执行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4.9.2 作业许可制度。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必须办理许可手续。作业许可的签发人为工程部经理。作业许可签发人应核对作业票上的相关内容及安全措施,并会同作业负责人到现场检查。
4.9.3 作业监护制度。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在办理完作业许可手续后,应向作业人员说明作业现场情况及有关安全措施,并随时在现场监护,及时纠正错误或不安全操作。监护人一般不得参加轮班作业(除所有电源关闭时外)。
4.9.4 工作中断、移交及终止制度。电气设备检修工作中断或人员暂时撤离现场时,各项安全措施应保持不变,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保管,工作中断后,无须重新报批即可继续工作。
4.9.5 工作交接是指用同一张工作票,在几个位置依次对同一连接件进行作业。工作前的安全措施可以一次完成,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讲解新工作点的有关情况及注意事项。
4.9.6 维修工作结束后,应清理现场、撤离现场,工作负责人应与值班运行人员共同检查,并说明维修项目、发现的问题、维修结果及存在的问题,并在工作票上注明工作结束时间。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止手续,在此之前,任何人不得通电维修设备(因维修工作需要试运行除外)。
5.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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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2、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检查记录。
3、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设备、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5.制定灭火和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和企事业单位进行演练。
6.阻止和制止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7.配备专职(兼职)消防安全员,承担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和督导整改火灾隐患等职责,承担义务消防队的日常工作。
8.发现火灾要及时报告,组织扑灭初起火灾,并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和处理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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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制度的目的和范围
宗旨:强化科技理念,优化服务产业,以科技为先导,以技术为核心。为公寓业主提供优质、坚固、安全的现代化居住环境。
范围:适用于公司管理的各类项目的安全监控及治安管理。
2.安全监控职责
1.保障社区的安全与和谐;
2、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治安犯罪,保护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三. 工作方法
(一)监测管理和设备维护
1.管理人员素质要求:
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高度智能化的先进设备是物业管理的可靠保证。高水平技术部门的技术支持,可使智能化系统长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加强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尤为重要。管理人员文化程度必须达到大专以上,长期从事智能化设备开发工作,具有丰富的实际操作能力,熟悉设备性能,了解内部结构,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2.安防监控中心的运营管理
(1)管辖范围内安装的电视监控、云台、红外周界防范、室内可视对讲、三米远传等设备应每天开机运行,检查设备工作状态和信号传输质量,并保存运行记录。
(2)当设备出现报警信号时,监控设备操作人员应立即辨别报警类型及报警部位。若为误报,则自行消除;若为系统故障,则派人处理;若确有情况,则通知就近安保管理员赶赴现场处理。必要时,可派出快速应急小组进行救援。
3.设备放置区域及功能
(1)公寓区域内三个主要出入口均有24小时监控,监控进出的行人及车辆,并保存视频片段及录像以供核查。
(2)建筑单位主要出入口应当实行24小时监控,对主要出入口处的人员进行监控,并留存录像资料备查。
(3)在管辖区域周界内安装的红外周界报警设备,主要是为了防止外来人员翻墙进入区域,实施犯罪,扰乱管辖范围内的治安和秩序。
(4)建立一个固定的全职巡逻队,负责管辖区内的安全巡逻,人类和机器相互补充,以确保管辖区内没有死区或盲点。
(ii)管辖范围内的车辆管理:
为管辖区内的车辆实施了一个注册系统,将所有者的信息输入计算机,如果所有者不小心丢失了该卡,则将其进入和退出IC卡发行。
(iii)三米远程变速器和自动仪阅读系统的管理
三米远程传输系统采用统一的收费原则。
(iv)智能设备的操作,维修和维护
1.为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设备操作员必须严格遵循“闭路监控系统操作规格”和“三米远程传输系统操作规格”,每天进行自我检查,以检查系统的各种功能是否正常运行,并填写操作记录表中的检查结果。
2.当操作系统和设备失败时,设备操作员应首先区分故障,并及时消除相关的专业维护部门,如果保修范围内应立即通知。
3.设备维护人员应每天对系统的外围设备,外部设备,电缆和终端进行例行检查,以检查设备是完整的,并且传输质量是好还是坏。
(v)为控制系统制定管理系统

根据控制系统的结构,分析设备的组成,制定一组适合某个社区的高度运营管理系统,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和改进。
1.建立操作管理系统,占空比和班次移交系统。
2.制定监视管理和控制中心的安全操作程序和法规。
3.建立设备维修,维护和维护系统以及设备检查系统。
4.制定处理紧急情况,自然灾害和事故报告系统的程序。
5.建立用于设备文件的安全管理系统。
物业安全系统9
1.人员进入和退出许可证
(1)如果施工工作持续了三个以上的工作日,则可以使用管理办公室发行的“装饰人员访问卡”进入和退出;
(2)在三个工作日内建设工作期间(包含在内),安全岗位在进入和退出时必须注册有效的证书。
2.卡管理
(i)申请“装饰人员访问卡”
1.“装饰人员的访问卡”是一张主要/辅助卡。
2.原始/重复卡应根据需要填充特定信息;
3.持卡人的一英寸赤头照片必须张贴在卡上,并用管理办公室的印章盖章;
4.在主卡和辅助卡之间连接的中心盖章(管理办公室)的密封。
(ii)使用“装饰人员访问卡”
1.必须一起使用初级和辅助卡;
2.当装饰者进入社区时,他们应该将主要和辅助卡交给保安人员进行验证;
3.验证后,装饰员将把主卡拿走,并将辅助卡放在安全哨所;
4.值班的保安人员有权拒绝没有卡的人进入。
5.装饰工人必须佩戴原始的“装饰工人访问卡”。
3.翻新管理法规
(1)严格遵循“深圳房屋装饰管理的规定”;
(ii)工作时间:7:00-12:00和14:00-19:00;
(3)禁止建设工人从建筑物到建筑物或家庭到家庭;
(iv)居民区的所有翻新工人都必须通过指定的入口进入和退出;
(v)禁止从事翻新工作的人员在居民区过夜(对于真正需要过夜的工人,所有者应提供书面保证,而管理办公室只能在完成手续后过夜。
(vi)23:00之后,未经管理办公室批准,建筑工人不得进入或离开社区。
(vii)禁止工人在社区或地板上自由移动,如果他们违反了这一规则,则可以将他们移交给管理办公室以处置或下令立即离开社区。
4.翻新检查
(1)检查时间:每次班次必须检查一次翻修社区的家庭;
(ii)检查内容
1.检查工人是否佩戴“装饰工人访问卡”。
2.您是否私下拉或弄乱了管道?
3.是否根据需要配备灭火器(通常为每50平方米1个);
4.存储是否易燃,爆炸性,有毒或有害物品;
5.有烹饪,加热还是高热灯;
6.检查是否有任何情况,例如吸烟可能会引起火灾。
7.其他。
5.翻新和现场间隙
(1)工人必须每天19:00停止工作,并在19:30之前从入口处离开住宅区,并取出自己的“装饰工人入口和退出卡”的辅助卡。
(2)任何未拿走辅助卡的人都将被视为没有离开社区。
(iii)管理办公室必须组织人员在19:30清理所有翻新家庭(除了被批准留在后面的人之外);
(iv)从20:00到24:00,管理办公室应组织人员至少对每个装饰地点进行一次检查,重点关注人们留下的装饰地点,以防止装饰工人在一夜之间停留,被替换或在社区中自由迁移或自由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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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安人员接管班次后,他/她将提前15分钟来接管班次。
(ii)在接管安全官员到达后,交手安全官应记录移交内容和交换,并在“安全管理责任记录表”和签名上放置时间。
(iii)移交班次时,安全官员必须清楚地将接管安全人员移交给任何需要接管安全人员继续观察或处理的问题,设备和其他物品的状况以及重要设备的操作条件,例如电梯,监视和门,并保留记录以供未来参考。
(iv)移交班次的安全官可能不会离开工作,直到接管的安全官员检查并接受了每个职位并签署并确认了“安全管理税记录表”。
(v)移交官员应对接受期间发现的任何问题负责(包括那些被任职的安全人员发现的问题);将官员负责,并承担任何在移交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并且应将移交官员责任处理和批准后的任何问题;
(vi)当穿越的安全官接管班次时,当监视室的安全官接管班次时,他/她应仔细填写“安全管理记录”。
(vii)如果接管的安全官员尚未到达邮政局,或者尚未完成移交程序并签署确认,则移交的安全官不得离开邮局,否则,交出的安全人员应对此期间发生的任何问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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